破坏红树林后补种,海南法院:不等于赔偿义务终结
中新网海口10月20日电 (王晓斌 熊鹰 高媛)海南一公司在澄迈县滨海区域开发建设中损毁红树林,事后虽完成两轮补种修复并通过验收,但仍被法院判令赔偿红树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“空档期”损失119.99万元。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日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明确,生态修复验收合格并不当然免除生态功能损失赔偿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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